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遗憾总在秋天:……要拿也是给剑魂拿。
林正秋说着,把格朗邮寄给了自己的剑魂,随后切换到了剑魂号,接收这把武器。
来到酒馆的时候,众人还围在路远哥的身旁讨论格朗。
丢掉幸福的狗:路远哥,这把武器你是自己爆出来的吗?
路虽远行则至:你太看得起我了,我是昨天晚上花1亿多金币买的。
偶然遇到江南:不愧是潇湘一区第一神豪狂战啊!大几百块钱的武器说买就买。
帅的不太明显:狂战士拿这把巨剑伤害怎么样?
路虽远行则至:伤害倒是还行,这把武器还加了3%的攻速,可我还是不太习惯,攻速挺慢。
让我再装个逼:巨剑就是这样,跟无影剑和屠戮之刃比起来,肯定要差一点。
路虽远行则至:哈哈,没事,它只要负责帅就可以了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